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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巧的外型,時速至少可以騎到25公里,這是免掛牌免考照就能騎上路的電動自行車,但台北市卻在6月底,發生一名14歲國中生使用同學身分證、謊報年齡,結果闖紅燈撞死老婦人的意外,引發各界關注,現在北市交通局做出決議,從10月1號起,電動自行車不能騎上人行道與自行車道,違者最高可罰600元。
==聲音來源 北市交通局發言人楊瓊鋒==
除了河濱自行車道之外
所有的人行道跟自行車道
都不可以騎乘
我們一般來講就是騎乘在慢車道
如果沒有慢車道的路段
那就要靠右騎乘
依照北市現行規範,慢車是可以騎在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的人行道,但因為電動自行車時速25公里,比行人、一般自行車快得多,因此認為不適合騎上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決定祭出禁令。
==民眾==
是保障民眾安全我覺得
因為大家都要經過那條路
如果不小心撞到那不是很不安全
==民眾==
覺得怎麼突然有一輛車
就衝過來這樣子
開罰可能會好一點
交通局表示,電動自行車初期禁行的路段,不包含北市河濱公園的自行車道,只優先在市區執行,使用者必須依規定騎乘在慢車道及靠右側路邊行駛,警察會加強取締違規的民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