墾丁海域插紅旗禁下水 違罰三千

夏日戲水消暑,卻頻傳溺水意外,前幾天墾丁海域發生2名大學生溺斃事件,但其實墾丁國家公園已有規定,只要浪高一公尺,就會在岸邊豎立紅旗,禁止遊客下水,只是沒有罰則,不具強制性,從這個月27號開始,違反禁令執意下水、將開罰3千元。 炎炎夏日戲水消暑,墾丁海邊是很多人的度假勝地,但經常有人忽略安全性,釀成難以挽回的遺憾,從27號開始,在墾丁國家公園各處海域,只要岸邊插上紅旗就禁止遊客戲水,違規者依法可罰3000元。 ==墾管處遊憩課長 張芳維== 不聽勸阻的話 依舊要下水 我們就會依國家公園法 13條8款來告發 這個月24號墾丁發生溺水意外,造成兩名學生不幸喪命,當時岸邊已插上紅旗,卻因無法可罰,遊客漠視警示紅旗,新規定上路之後,只要浪高1公尺,就會插紅旗禁止戲水,浪高1.5公尺禁止潛水,2公尺連同水上遊憩機具在內,全面禁止下水。 ==遊客== 如果說罰3000元 我是覺得合理 因為畢竟是自己的生命 這樣子規範也是說得過去 ==遊客== 我覺得可以啊 因為他出發點是為了遊客的安全 ==水上活動業者== 你去叫他(遊客)上來 又下水了 這樣子有個彼此的約束比較好 大部份遊客和水上活動業者贊成管制,不過,墾丁海域廣闊,管理人力有限,若戲水民眾沒有警覺性、輕忽自身安全,再多的罰款依舊難以防堵意外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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