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油退貨爭議多 政院終建立機制

大統長基食用油混油事件爆發後,各地消保官接獲不少申訴電話,各大通路商退貨條件又不同引發爭議,行政院消保處最近邀集7大通路業者研商,建立通路業者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,提出更完善的辦理退貨流程,即日起實施。 混油事件連環爆,引發消費者恐慌,就連如何退貨索賠也是一團亂,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邀集7大通路業者,建立通路業者退貨及消費爭議的處理機制。 ==消保官王德明== 發現有一些人 他們去重複退貨這種情形 所以說他們堅持是要 第一個就是要有購買憑證 第二個就是要有所謂的商品 所謂的食用油的包裝外殼存在 因為食安問題不斷,這次協商出3種退貨機制,未來只要衛福部公告商品是標示不實,民眾須持購買憑證及完整商品才能退費,追溯期以個案從寬處理,如果是商品標示不實,又有瑕疵,民眾如果發票遺失,只要可以從賣場會員資料舉證曾購買過此商品,也可以退貨,追溯期為6個月,但如果是商品又危害健康,7大賣場也有不同處理方式。 ==消保官 張嘉麟== 愛買 大潤發跟家樂福以及台糖 這4個業者只要有購買憑證 都可以退貨不需要有實體的商品 全聯 松青跟惠康就是頂好 這三大超市的要求就比較嚴格 就必須要有商品加發票 或者購買憑證 消保處表示,各通路業者同意,日後針對有瑕疵商品,都將以比法律規定優渥的條件來辦理退貨,並作為日後辦理退貨的依據,以減少消費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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