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大統長基食用油混油事件爆發後,各地消保官接獲不少申訴電話,各大通路商退貨條件又不同引發爭議,行政院消保處最近邀集7大通路業者研商,建立通路業者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,提出更完善的辦理退貨流程,即日起實施。
混油事件連環爆,引發消費者恐慌,就連如何退貨索賠也是一團亂,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邀集7大通路業者,建立通路業者退貨及消費爭議的處理機制。
==消保官王德明==
發現有一些人
他們去重複退貨這種情形
所以說他們堅持是要
第一個就是要有購買憑證
第二個就是要有所謂的商品
所謂的食用油的包裝外殼存在
因為食安問題不斷,這次協商出3種退貨機制,未來只要衛福部公告商品是標示不實,民眾須持購買憑證及完整商品才能退費,追溯期以個案從寬處理,如果是商品標示不實,又有瑕疵,民眾如果發票遺失,只要可以從賣場會員資料舉證曾購買過此商品,也可以退貨,追溯期為6個月,但如果是商品又危害健康,7大賣場也有不同處理方式。
==消保官 張嘉麟==
愛買 大潤發跟家樂福以及台糖
這4個業者只要有購買憑證
都可以退貨不需要有實體的商品
全聯 松青跟惠康就是頂好
這三大超市的要求就比較嚴格
就必須要有商品加發票
或者購買憑證
消保處表示,各通路業者同意,日後針對有瑕疵商品,都將以比法律規定優渥的條件來辦理退貨,並作為日後辦理退貨的依據,以減少消費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