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拆條款被保留 都更受害者抗議
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來看都更的爭議,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今天參加公聽會,不滿行政院修法版本為何還保留第36條的強拆條款,不過,提出抗議, 也有與會專家持不同看法。. 拿著海報,拉著白布條,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下午頂著豔陽在營建署門口大聲抗議,行政院修法版本為何廢除了強徵條款,卻仍保留"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"的強拆條款. ==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住戶 王廣樹== 在一個法治的國家裏面 竟然能夠這樣子的一個 發生這種強拆人家合法的房子 ==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 彭龍三== 在強制拆除的時候 政府代替建商去拆除 然後政府有代為拆除的義務 這個部分沒有被刪除掉 隨後,抗議民眾進場參加營建署舉辦的公聽會,而會場內聚集產官學界各界代表,針對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修法情形表達意見,除了抗議民眾表達應刪除強拆條款外,與會的律師和專家對於強拆部分則看法不同. ==律師 蔡志揚== 民眾對於這種代拆產生不服 通常不是針對代拆的日期 方式以及安置的事項 而是針對強拆是不是侵害他 憲法保障的居住自由與財產權 ==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執行長 丁致成== 不管有沒有所謂的 這個反對意見的話 其實 實施者代拆本來就是 一個實際上面會做的事情 反而這點(如果)在 法律條文上被刪掉了 那這一點我們覺得是 比較不符合實際 營建署則表示,由於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,如何進行修法屬於立法院,不過,為了使修法能更加周延,會把公聽會中各方的意見,整理之後,提供給立法院下會期審議修法的參考. 記者陳曉卿謝其文台北報導

相關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