瓦斯行屢罰屢違 首遭勒令停業30天
高雄市今天首度針對違規業者,開出勒令停業三十天的重罰。這家位在前鎮區的瓦斯行,光是今年就已經被開出11張罰單,多年累積下來的罰鍰超過一百萬元,卻還不改善。不過業者對這項處分相當不服。
高雄市消防局人員,來到前鎮區這家瓦斯行,貼上勒令停止營業三十天的公文,這是鄉高雄市首度針對桶裝瓦斯業者,做出停業的處分。不過業者認為自己有交罰款,還被停業,相當不滿。
==業者 王先生==
就貼在那裡
可是我錢已經交完了 還要貼
這家瓦斯行因為長期在店裡超量放置瓦斯,並且多次被查到使用逾期、或偽造檢驗證明的鋼瓶,從民國九十年以來違規紀錄達33次,光是今年就被開了11張罰單,累積罰鍰超過一百萬元,卻只繳了四千多元,消防局認為情節重大,才會做出停業三十天的嚴格處分。不過業者指稱,違規鋼瓶是從用戶家回收,並沒有繼續使用。
==業者 王先生==
這個檢驗卡不是我們做的
為什麼推說是我們做的
還跟我們開單 我們也無法申訴
==高雄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組長 郭士銘==
瓦斯行的業者
應該要有那個權(能)力
要去知道說他回收的鋼瓶
是不是偽造鋼瓶
消防局表示,辨識違規鋼瓶是瓦斯行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,業者不能卸責。如果業者對處分有意見,可以向消防局提出申訴。
記者 呂宗芬 許政俊 高雄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