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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複用塑膠餐具 須標材質.耐熱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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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便宜又不易打破的美耐皿餐具,是國內小吃店業者最常用的餐具材質,但是美耐皿遇到120-140度以上的高溫,會溶出三聚氰胺這種有毒的化學物質,為了讓民眾吃得更安全,衛生署擴大塑膠食品容器標示規定,未來重複性使用的美耐皿碗、盤及小碟等等,都必須在容器「本體」上,直接標示耐熱溫度及材質. 碗盤裡,熱騰騰的炒麵和貢丸湯,看起來相當好吃,這種耐摔、不會破的美耐皿餐具,是小吃店業者最常使用的餐具材質,不過美耐皿餐具通常只能耐熱120-140度C,遇到高溫偏酸的液體,就會釋出三聚氰胺,危害民眾健康.為了讓民眾吃得更安全,衛生署10號正式公告,重複使用的塑膠盤、碗及小碟等食品容器,必須將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,以打印等方式直接標示在產品本體,並在1年後強制執行。 ==小吃攤老闆娘== 有的沒有耐熱的話 它太熱的話會產生毒素 所以如果說 他們用那種的話(強制標示) 我是覺得比較好 過去這兩年,衛生署已經分別公告,包括水壺、奶瓶、保鮮餐盒、拋棄式塑膠免洗餐具、冷熱飲杯、塑膠袋等食品容器具,都應標示材質名稱和耐熱溫度外,今年再擴大把關項目,塑膠碗盤和碟,也必須標示。 ==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 鄭維智== 美耐皿樹脂它的耐熱溫度 其實大概是在120度到140度C左右 我們在測試的時後 會根據我們的一個標準 來進行分析 那麼要符合我們的一個標準 就可以在市面上販售 這項新規定將在公告後一年,也就是明年的6月10號強制實施。衛生署表示,業者有一年的緩衝期,未來若查獲有未依規定標示,依法產品必須下架外,也可依現行法規可處三萬到十五萬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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