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計劃炸彈/導演/胡男,真的工作什麼?律師,再/黑松公司/法人董事/代表/經驗過,法律/他懂,被逮捕過程,他故意/裝病,用筆割傷脖子,熬夜問問/他拒絕,和檢查官、警察/勾心鬥角++,但他拷留後/馬上謙卑/溫柔,藉由律師/針對社會廣/道歉。)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犯下炸彈案主謀胡宗賢,其實是個執業律師,還曾經擔任過黑松企業的法人董事代表,有法律背景的他,被逮捕過程中,曾經裝病,還用筆割傷脖子,也一度拒絕夜間偵訊,和檢警大鬥法,但被裁定收押後,則透過律師向大眾道歉,態度大轉變。 ==資料畫面== -2(我是胡宗賢律師 現在受單位監察人的委任) -2(你現在已經妨礙到 我行使職權) -23年前黑松企業的經營權之爭 擔任律師的胡宗賢 -2被投資公司派任到黑松當董事代表 自信滿滿 如今卻成為炸彈客 -244歲的胡宗賢 還曾經在苗栗地院當過書記官 -22004年考取律師執照後 就到台中執業 -2不過勤跑法院的律師 身上卻背有搶奪 妨害自由等前科 -2如今更犯下行李炸彈案 還染成一頭金髮企圖變裝 -2而胡宗賢在中國被逮捕時 居然拿出筆往脖子猛劃 企圖自殺 -2遣返回台後 還聲稱自己生病了 要就醫不願配合偵查 -2甚至一度拒絕夜間偵訊 利用法律經驗和檢警大鬥法 -2不過在被裁定收押後 則態度大轉變 還透過律師向大眾道歉 ==胡宗賢委任律師 方南山== -2被告對於他的行為 造成社會的不安與紛擾 感到十分的抱歉 -2胡宗賢在當律師時 常叫朱亞東開的計程車 -2兩人結識多年 如今卻共同犯下炸彈案 -2身為律師卻知法犯法 也斷送了自我的前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