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馬總統25號和反酒駕團體座(糟)談,馬總統認為,政府應該對喝酒開車做一些強制性規範,像是沒通過檢測,警察可以羈押24小時,避免肇事。有民眾真贊成,不過人權團體質疑,沒經過法官審判就影響到人身的自由,已經違反憲法囉,而且喝酒開車的處罰,法律定的真清楚,他們不認同馬總統的想法。
酒駕肇事頻傳,也導致不少無辜家庭破碎,總統馬英九25號和反酒駕團體座談時,明確宣示政府防制酒駕的決心,要對酒駕者採預防羈押,更要求法務部在2月底提出完整規範,保障國人生命安全。
==總統馬英九102.1.25==
你這個有一次的話
酒駕的再犯率又很高
為了要保衛社會
就採取預防性的羈押
假如說做了以後
有人質疑說 違反人權
你聲請釋憲好了
民眾對酒駕採預防性羈押的強制措施,多數人支持,但也有人擔心,酒駕祭出重罰也不見得就能有效果。
==民眾 許先生==
你自己違法在先
如果不羈押的話
你可能會傷害更多的人權
==(and)民眾 賴先生==
喜歡喝酒的人就喜歡喝酒
他也不會顧慮到後果
馬總統說,酒駕預防性羈押至少可以有24小時,是憲法容許的時間,讓酒駕者失去自由,但台權會會長賴中強質疑,預防性羈押對象刑法規定必須是有反覆犯罪者,加上未經法官審判就剝奪他人自由,更是有違背人權的疑慮。
==台灣人權促進會長 賴中強==
沒有達到犯罪成癮的情況的
是不可以實施預防性羈押
更何況我們現在的法律
並沒有把酒駕 危險駕駛
當成是可以預防性羈押的理由
針對司法界提出違背人權的質疑,馬總統在座談會時也強調,為了保障國人生命安全,他甚至願意到憲法法庭,為預防性羈押辯護。
記者 李曉儒 郭俊麟 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