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電動自行車拒酒測 警改罰5百元
發布時間:
更新時間:
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,上個月三號騎著電動自行車找朋友,喝了幾杯酒,回家途中遇上員警攔檢酒駕,李先生說自己騎的是電動自行車,拒絕酒測,結果被員警開出拒絕酒測罰單六萬元.後來他又收到警方的裁決書,指他"危險方式駕車",改罰500元,讓他質疑警方執法標準何在.原來,騎電動自行車酒駕目前無法可罰,而如果騎電動機車,就要罰,但兩者外觀很難分辨,警方才搞混了.
拿著收到的罰單和裁決單,李先生說怎麼也沒想到,原本被開出一張六萬的酒駕拒測罰單,一個月後又大轉彎,改罰500元.
==投訴者 李先生==
之前不知道
到底電動自行車是不是
酒後能不能騎
到最後 它開這條
就是抵充電動機車
沒那條拒測的
所以才改這樣 對呀
改什麼
罰單上的開罰理由,是酒後騎乘電動車輛,但因為拒絕酒測,裁罰六萬元;不過一個月後,他又收到同一警局的裁決書,理由是慢車在路上爭道,危險方式駕車,改罰五百塊,兩種裁罰差了120倍!男子認為警方亂開單。
上個月三號,李先生騎著電動車去找朋友,順道喝了幾杯,後來回家途中,遇上員警攔查,質疑他酒駕,但李先生強調自己騎的是電動車,拒絕酒測,結果被開出六萬元罰單.一個月後,李先生又收到另一張裁決單,只要罰五百元,警方表示,是因為電動車和電動機車的規定不同.
==霧峰分局副分局長 高啟閔==
外觀是很像
但是一般來講
電動自行車 是有踩的部分
會踩踏板 跟自行車一樣
電動機車就是政府
推動節能減碳部分
外面我們講 就是有馬達部分
警方表示,男子騎的是有輔助踏板的"電動自行車", 沒有明訂罰則,電動機車則是和一般車輛,處罰原則相同,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警方確認之後,撤掉酒駕罰單,不過男子還是有違規事實,因此改罰五百元.警方提醒民眾,不管是騎電動車或電動自行車,還是不要酒駕比較安全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