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熱情漸消磨 社運人士話當年

十年前,社運人士致力廢除刑法一百條,主張政治言論自由;十年後,打開媒體,卻是口水滿天飛,當年積極推動社會改革的社運人士,又有什麼反思?記者葉怡君、陳信隆的報導。昨天是「反閱兵、廢惡法」的十年紀念會,九O年代初期,政治思想的自由,還是必須街頭衝撞爭取的權利。1991年,政府廢除「懲治叛亂條例」,「刑法一百條」的「言論內亂罪」,成為懲治台獨的主要利器。雖然後來在1992年廢除,但是太多的政治口水也消耗了民眾的熱情。處罰「和平內亂罪」的刑法一百條廢除後,人民的政治主張是不是百無禁忌?當年的運動人士並不認為,中央銀行副總裁陳師孟說,外省人獨立促進會到目前都還不能合法登記。當年的社運人士,在威權下台後,反而有著無從施力的無力。十年後回顧「反閱兵、廢惡法」的抗爭,社運人士思考,如何用不同的方式,有效傳達民眾的改革心願。當初的理念遭受考驗,或許必須修正,只是改革的熱情,才是推動前進的力量。公視新聞葉怡君、陳信隆採訪報導。濬K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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