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壹週刊損名譽 陳致中一審敗訴(影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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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總統--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、控告壹週刊報導他召妓、損害他的名譽,要求賠償200萬元,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陳致中敗訴。法官提出了幾個理由,包括通聯紀錄顯示、陳致中跟召妓男子的手機和門號、是交互使用的;另外、陳致中不願提供住家的保安監視錄影、以證明自己當天在家,而且法官四次傳喚、陳致中都沒有到庭;法官認為、壹週刊的報導與事實相符、也已經盡到查證的責任。而陳致中在得知消息之後、批評法院判決太離譜,至於要不要提起上訴、他還要再跟律師研究。
陳致中不滿壹週刊報導他疑似召妓,今年7月向高雄地院提出損害名譽告訴,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200萬元,上午一審宣判,法官認定壹週刊確實做到合理查證,而且與報導事實相符,因此全案遭駁回,陳致中敗訴。
行政庭長李淑惠同時表示,承審法官認為,這個案子共召開了4次辯論庭,但是陳致中都沒到庭,再加上法院要求保全陳致中住家監視錄影畫面,這些對陳致中有利的證據,陳致中也都迴避,甚至拒絕,後來法官去調閱錄影帶之後,當天的關鍵畫面卻已經被覆蓋掉了,這些情況都有違常理。不過,聽到宣判後,陳致中認為判決相當離譜。
妻子黃睿靚則是站在陳致中身邊,還一度落淚,說她力挺丈夫到底。陳致中和黃睿靚同時也質疑法院,在選前做出這樣的判決,是要企圖影響他的選情,他們將和律師研議決定是否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