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扁家洗錢疑案 羈押標準惹質疑

特偵組偵辦扁家相關案件,部分案件已經進入最後收尾階段,偵辦期間,檢方羈押了不少相關的涉案被告,也包括前總統陳水扁,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的紀錄,就在這個時刻,法界也舉辦了論壇,開始檢討起國內的羈押制度,有沒有違反人權。 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洗錢疑案及國務機要費案,羈押了不少人,其中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在內,但是逃亡日本、被通緝兩年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,卻以一億交保,羈押的標準在哪裡,讓外界質疑。 不只羈押的標準被批評,在偵辦扁案當中,檢方有沒有押人取供,也備受爭議。 法界認為,目前國內的羈押制度有待改革,因為在偵查不公開的前提下,聲押庭不開放,聲請羈押的理由和事證,也不准律師閱卷,不但資訊不對等也違反正當法律程序,有沒有串證之虞,都是檢方說了算,針對這些批評,檢方不能接受。 檢方表示,從實務經驗來看,進到法院審理程序,被告一定翻供,偵查中如果不羈押,當然有可能串證,不過民間司法團體認為,羈押限制人身自由,檢方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,執法跟人權兩者都要兼顧,在近來司法備受關注的時刻,偵查階段的羈押制度應該要有更多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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